第277章 我的曾经(第2/2 页)
大字状绑在床上,在我身上画了很多王八,最后还用打火机烧我的脚指甲。那种钻心的疼痛,那种能让灵魂颤抖的屈辱,我这辈子都忘不掉。
我做错了什么?没有!我得罪他们了?没有!这一切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老实,我好欺负!
两年后,忍无可忍的我开始反击!
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,记住,永远不要欺负老实人,因为老实人一旦爆发,比任何人都狠!
我的反击很简单,很直接,也很粗暴。
从我决定开始反击的那一刻开始,谁再欺负我我就跟他拼命。他们一群人欺负我的时候我还是跟以前一样,老老实实,也不反抗,因为我知道我打不过他们。事后,我就找到了他们每一个人报仇。
两年的仇恨,一旦爆发出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害怕!他们有比我高的,有比我壮得的,但是没有一个敢跟我一样玩儿命的。
没办法,我没有团队,没有后援,我只有自己,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战斗!
最后,那一群人的每一个人,都被我打的跪在地上喊爷爷!
那种报复后的快感,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,很快就摧毁了我的心智,我开始喜欢上那种感觉。
软的怕硬的,硬的怕不要命的。很快,我就凭着拼命三郎的精神打出了威名,并且收到了很多人的尊敬,我当然这些所谓的尊敬源于他们对我的惧怕。
慢慢的,我跟教父一样,赢得了很多人的友谊。
在一次给手下的小弟报仇的时候,惹到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。那是一个契机,也是一个转折点。早已不满足横行校园的我借着那次机会走出了校园,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。
上了高中后,我的队伍更加庞大,鼎盛时期到了三百多人,那时,我带队横扫了我们县里一大半的势力!
也是那时认识了球球,遇上了孙涛!
跟孙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,最后我实在是烦了,不想再跟这个狗皮膏药纠缠,于是,跟孙涛的最后一战我带了匕首。当我的匕首插进这个混球的大腿的时候,才算彻底征服了他。
自那以后,跟孙涛一直是亦敌亦友,这个混蛋浑身上下唯一的优点就是讲义气。就因为这一点,我跟这个混蛋成了还算说得过去的朋友。虽然两股势力依旧水火不相容,但是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,偶尔手底下人有些小小的摩擦也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。
球球在高二那年,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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